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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交工院教〔2008〕5号

关于印发《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规定》的通知

教学口各部门:
  现将《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系两级教学管理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二○○八年三月十八日

 

主题词:教育 教学 管理 通知
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    2008年3月18日印发

湖南交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院 系 两 级 教 学 管 理 规 定

  为明确教学管理职责,规范教学管理,特制定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方案。
  一、院级教学管理基本任务及职责
  院级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为: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与教学规律,改进教学管理工作,提高管理水平;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;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,形成特色,提高教学质量;组织实施教学基本建设。
  教务处为院级教学工作的管理职能部门,统筹、组织、协调、督促、检查学院的教学工作,是学院和各系部之间的枢纽,代表学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组织完成全院教学工作任务,并通过对教学工作的管理,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合格人才的培养。
  (一) 加强与国家、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及兄弟院校的联系,及时掌握精神,获取信息,结合学院实际,提出每学年学院教学工作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,为学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
  (二)落实上级教育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,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,促进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,确保良好的教学秩序。
  (三)组织或主持召开学院有关教学工作会议。
  (四)负责全院性教学信息的汇总和反馈,做好教学口每月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计划。
  (五) 负责下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原则意见,并据此提出审定意见;负责提出各类实验(训)教学和各类教学实习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性意见。
  (六) 结合实际,提出符合学院发展的专业调整和专业设置意见,统筹教学资源管理。
  (七) 协助主管副院长、财务处做好教学口年度经费预算安排,负责全院每学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。
  (八) 配合学院组织人事处做好师资培养规划,协助各系(部)做好教师(含外聘教师)的业务考核、师资培训、进修与新教师调入的业务考核。
  (九)提出学院分年度分学期教学检查计划,负责组织全院性的教学检查;负责全院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评定汇总。
  (十)组织制定分学期全院开课计划,编制“三表”(教学任务单、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),保证全院教学秩序稳定;严格控制对教学进程、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批;办理调代课手续;负责全院教室的统筹安排,协调多媒体教室、计算机机房的安排。
  (十一)做期中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巡视,对课堂教学、二课活动、辅导答疑进行抽查。根据《教学事故管理条例》,负责办理有关工作。
  (十二) 组织好期初、期末等全院性大型考试及大型职业能力考试;协调学生课程重修的安排。
  (十三) 实行科学化的考试管理,建立规范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,严格考试过程管理,组织开展全院性试题库建设。
  (十四)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管理,做好每学期期末考试全院成绩统计分析,提出预警学生和升留级学生名单。
  (十五)负责统计学期分班成绩和毕业生成绩,依据学籍管理制度,负责毕业成绩资格审查。
  (十六) 组织校本教材建设。
  (十七)配合评估办,组织开展教学评估。
  (十八)配合院督导室、学术委员会开展各专项工作。
  (十九)负责协调学院各相关部门,为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。
  二、系级教学管理基本任务及职责
  系级组织是学院教学的执行单位,基本任务为:落实院级教学管理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,并结合本系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。
  (一)落实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务处具体安排的教学工作。
  (二)实训部负责管理全院公共实训室的管理与指导,编制全院年度实习实训设备购置计划,牵头管理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,管理电教室和公共多媒体教室,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工作,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。
  (三)负责组织本系专业指导委员开展工作,制订本系专业发展规划,具体落实重点项目(精品专业、精品课程、专业带头人、实训基地等)的建设。
  (四)制定本系部师资队伍发展计划,具体实施本部门师资的培养。
  (五)根据教务处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原则意见,组织编写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,并组织具体实施。
  (六)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,依据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、教学进程细化表和教案,落实校本教材的编写。
  (七)落实教学任务,组织好日常教学工作(含备课、上课、辅导答疑、二课活动等)并进行检查。
  (八)负责制定校内、外实习基地建设规划,切实搞好实践基地建设。
  (九)组织安排学生的实践(训)和实习教学工作。
  (十)制定本系教学改革规划和实施办法,组织教师开展教学内容、课程体系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考核方式等的改革。
  (十一)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,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,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,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组织本系教师开展教师评学、同行评教。
  (十二)分学期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,了解学生对教师讲课情况的评价,并作为对教师进行考核的依据。
  (十三)组织好本系教师完成考查课程的考核,做好与本系专业、课程有关的职业能力考试的宣传、发动、报名及培训。
  (十四)建立教学档案,编目造册,范围包括: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、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;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,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有关资料;各专业教材样本、校本教材、教学参考资料、实训指导书、习题集、声像资料;学期教学工作计划与总结,实施性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、教学进程及细化表,学期授课计划,实习计划、实习日志、实习总结等;试卷库(试题库)、试卷分析汇总;课程设计任务书、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、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;新增专业调研论证与申报材料,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材料;教研教改革资料,教师业务档案,外聘教师有关资料等。
  (十五)负责本系每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和课时津贴的计算、造册、发放。
  (十六)负责本系教学资料(含实施性教学计划、授课计划、试卷等)的收集。
  (十七)做好本系年度、学期、月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  三、附则
  本规范由教务处组织实施,解释权在教务处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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